造价员跨省变更单位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变更申请表》一式四份。
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和现单位聘用合同或证明,一式两份。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携带造价员资格证书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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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
造价员首先需要登录相关网站(如北京市建委网站),注册用户并填写申请,包括现单位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
原单位盖章
申请表格需要由原单位盖章确认。
现单位盖章
申请表格需要由现单位盖章确认。
提交申请
携带所有准备好的材料,到原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原管理机构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回原专用章。
转入手续
携带书面资料到转入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核准后,在造价员原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并制作专用章。
备案
办理完毕后,需要将变更表格和资格证书的相关资料传真及致电相关部门备案。
注意事项
所有变更业务一年只允许办理一次。
变更工作单位应在变更工作单位9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建议:
在办理跨省变更时,务必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由于政策和管理安排的变更,建议直接联系相关省级或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获取最新的详细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