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拥有广泛的权力和责任,这些权力和责任旨在确保工程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顺利进行,同时维护各方的利益。以下是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权力:
安全问题通知与整改权: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在发现安全隐患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在问题较严重时有权要求停工整改。
报告权:
对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向主管部门报告。
质量验收的一票否决权:
在质量验收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票否决权,可以决定工程是否通过验收。
工程款支付签字确认权: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确认并签字支付工程款项。
监理例会主持权: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监理例会,并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
编制和审批监理文件权: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并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人员管理权: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并进行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分包项目审核权:
根据业主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并报发包人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审批权: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设计交底与图纸签发权: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进行设计交底,并签发施工图纸。
会议主持权: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开工申请与停工通知权:
根据业主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审核开工申请报告,发布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
付款审核与签证权: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并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合同变更与索赔处理权:
根据业主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确定合同变更,发布变更指令,并进行索赔评价和决定。
现场协调权: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组织或主持现场例会和工程协调会议,协调和解决合同工程施工中的干扰问题。
施工监督与检查权: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施工质量与安全检查权: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质量和安全,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现象及时进行整改。
施工费用审核权: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费用进行审核,确保费用合理。
技术支持和改进建议权:
总监理工程师需要为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支持,并提出改进建议。
权益保障权:
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建设方的代表,有权要求提供必要的保险和安全设备,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这些权力使得总监理工程师能够在工程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维护各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