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基本控制价通常是指 招标控制价的一部分。招标控制价是指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编制的,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控制的一个价格上限。它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费: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有关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所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
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计价,该部分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措施项目分为以“量”计算和以“项”计算两种。对于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以“量”计算即按其工程量用与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单价相同的方式确定综合单价;对于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则以“项”为单位,采用费率法按有关规定综合取定,结果应是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其他项目费:
包括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包括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进行估算,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暂估价包括材料单价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单价暂估价优先采用信息价,其次是市场参考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有关规定估算。
规费和税金:
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等。
综上所述,造价员在编制基本控制价时,需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进行,确保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以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