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责任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在项目管理中存在失职或疏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民事责任
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对其签署的工程管理文件承担相应责任。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及时、独立完成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签章,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等。例如,如果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或重伤,且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那么建造师可能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或玩忽职守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果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建造师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其他责任
即使在特重大安全事故中,只要有证据证明明确的挂靠关系,项目经理不承担刑事责任,实际施工方承担刑事责任,被挂靠单位和实际施工方应连带承担民事责任,但被挂靠单位项目经理应承担行政处罚,严重的吊销证书,限制执业。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否则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建议二级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要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以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