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标办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调整措施的通知》(苏建招办3号)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加盖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章。因此,在正常的招标流程中,并不需要造价员在投标文件上盖章。
然而,也有可能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某些招标文件可能会特别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造价员的印章和签字,以确保投标报价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此外,如果造价员资格已经取消,但原有证书仍然有效,那么在投标时可能需要加盖相关证书上的印章。
综上所述,是否需要造价员盖章,最终还是要以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为准。如果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需要加盖造价员印章,则必须严格遵守;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此类要求,则不需要造价员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