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丢失的补办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由注册所在单位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补办申请。
个人书面申请(本人签字,单位盖章,A4纸打印)。
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近期一寸蓝底或红底的证件照一张。
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遗失声明
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布二级建造师证书遗失声明。
网上申报
申请人通过个人二级建造师系统进行网上遗失申报。
在公司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同意申报并提取“遗失补办申请表”。
审核与办理
提交申请后,由区(县)住建委受理并进行初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进行复审。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
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领取证书
补办完成后,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文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新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
建议:
提前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补办流程和要求,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
确保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以便快速办理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