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工程预付款的相关规定如下:
预付款的支付
工程预付款是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和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的价款。
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且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预付款的扣回
预付款的扣回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扣款,或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此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按材料所占比重扣减工程价款,至工程竣工前全部扣清。
扣款起算点:T=P-(M/N),其中T为起扣点,M为工程预付款限额,N为主要材料所占比重,P为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扣款方法:可以在承包方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后,由承包方开始向发包方还款,发包方从每次应付给承包方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逐次扣回。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
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
预付款的限额
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等因素决定。一般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的30%,安装工程按年安装工作量的10%;材料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15%左右拨付。
预付款的支付条件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预付款支付申请后,应在7天内进行核实并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支付预付款。
这些规定确保了工程预付款的合理支付和扣回,既保障了承包人能够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施工准备,又保证了发包人的资金安全。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