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

星星讲知识 · 2024-12-24 23:50:05

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规定如下:

继续教育周期

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周期为三年一次,即每三年需要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学时要求

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需要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如果注册了两个及以上专业,每增加一个专业,还需要参加该专业的6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充抵条件

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如果从事了一些特定的工作并取得了相应的证明,可以将这些工作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的学时,但累计不能超过60学时。

组织与实施

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由省住建厅和住建局负责组织和操作,属于政府行为。

继续教育的具体形式包括培训班、研讨会等,学员可以通过企业组织培训或网络授课的方式完成学习。

其他要求

继续教育的目的是要求证书持有人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学习建筑业的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更新知识,同时延长证书的使用期三年。

完成继续教育后,会发给你一个证明,这个证明可以作为申请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凭证。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是每三年进行一次,需要完成120学时的学习,包括60学时的必修课和60学时的选修课。通过特定的工作证明可以充抵部分选修课的学时。继续教育的组织和实施由省级住建厅和住建局负责,学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完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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