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员的国家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取消造价员资格
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被正式取消。
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或报考造价工程师
造价员资格取消后,原造价员可以考虑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或报考造价工程师。
过渡期已结束多年,造价员签章已经无效。
助理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要具备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相关专业的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对于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即可报考。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均需要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造价工程师需要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
证书效用与有效期
原造价员资格证书仍然有效,作为其水平能力的证明。
造价员资格证书长期有效,不再需要每四年验证一次。
注册与继续教育
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有效期为四年,初始注册需在执业资格证书签发后一年内提出,延续注册需在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这些政策旨在适应新的职业资格体系,促进造价员职业的转型和升级。建议相关从业人员根据最新政策,合理安排职业发展方向和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