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执业培训制度

星星讲知识 · 2024-12-25 21:11:09

造价工程师执业培训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继续教育要求

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

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

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

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研讨会。

中价协认可的其他形式。

其他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获得批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取得注册证书当年应参加所在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初始注册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执业道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一年,但少于一个注册有效期(4年)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在申请初始注册时,应提供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申请初始注册年度止,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或者一个延续注册有效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或恢复执业申请时,应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继续教育补习学习班,考核合格者由中价协出具相关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培训费用

如果一级造价师需同时进行选修课和必修课的学习,则需花费600元/人/年。

通过以上制度,可以确保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断更新和扩充专业知识,提高执业水平,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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