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已被正式取消。该决定是在 2016年1月20日由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中明确指出的。
取消造价员资格后,原造价员可以考虑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或报考造价工程师。同时,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CECA/GC7-2012》,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签署的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用章,随着2016年造价员资格的取消和过渡期的结束,已经无效。
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以便进行适当的职业转换和资格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