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资格 已经取消。根据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已被正式取消。该决定明确指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作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已不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之列。
尽管存在一些不同意见和后续政策调整,例如造价员证书仍然有效并可以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但总体上,造价员资格已经不再作为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必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原造价员可以考虑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或报考造价工程师。
因此,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并根据个人职业规划选择合适的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