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方是建筑工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主要涉及工程量的测量和核算。以下是收方的一般流程和注意事项:
现场收方
造价员收到《工程收方申请单》后,需转交工程师和工程经理审批。
工程经理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收方,造价员负责记录原始数据。
收方完成后,整理《收方计量记录表》并打印成电子文档,由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现场收方记录表审批
造价员填写《工程收方计量审批单》,完成后需经过监理、现场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工程副总和总经理的审核签字,通常需要3个工作日。
归档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将《收方计量记录表》和《工程收方计量审批单》下发施工单位,并形成台账归档,以便查询使用。
质量要求
成果文件应完整,收方依据充分,无涂改。
成果文件包括《收方计量记录表》和《工程收方计量审批单》。
报审流程
造价员审核 → 监理审核 → 工程师审核 → 工程经理审核 → 工程副总审核 → 总经理审核。
成果信息记录
在台账中录入相关数据。
形成2份《收方计量记录表》原件,一份由造价员留存,一份交施工单位。
其他注意事项
明确工程量施工依据,是否附有签字盖章的蓝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通知单等。
对于预估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收方工程,可以委托工程师办理,但需造价师事后签字确认。
预估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收方,工程师须通知工程经理,造价师得到通知后须通知成本经理,并就收方的原则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收方。
所有工程收方工作,造价工程师必须全程参与。
原始单据的确认
工程师组织现场收方工作,负责收方人员在收方记录单(草稿)上的签字,签字的收方记录单(草稿)必须各一份,收方记录单原件必须由成本部进行保管,以便结算。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收方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后续的工程结算和审计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