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考条件如下:
已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增项专业报考
已经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以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两个基础科目,只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经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学历与工作经验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其他特定条件
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年,可以免考基础两科。
持有一级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资格证的人员,基于多领域知识互通、项目管理共通,可以免考对应科目。
建议: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选择免考基础科目,但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