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员变更流程如下:
网上申报
造价员首先需要在当地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官网的政务大厅进行执业资格类——造价员网上申报,填写个人变更申请。
单位变更手续
造价员需要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并由单位协助完成相关的变更手续。
变更申请时间
造价员在变更工作单位后,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所需材料
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与变更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造价员资格证和专用章。
原工作单位的解聘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跨省或跨行业调入(出)人员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
变更审批
变更申请需要经过原工作单位和现工作单位的审核盖章,并由市级或省级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和备案。
资格证书和专用章更换
变更核准后,造价员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栏需要盖“单位已变更”章,并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同时加盖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原印章收回后重新制作专用章。
跨市变更
造价员需要先到原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备案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每半年将本市造价变更资料报省工程造价协会备案。
建议造价员在办理变更手续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变更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