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工程结算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按月结算
先预付部分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筑工程。
分段结算
对于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
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目标结算方式
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这种方式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按完成工程目标进行结算
根据工程完成的具体目标进行结算,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工程内容较为明确、易于量化的情况。
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按照工程的形象进度,如基础完成、主体结构完成、装修完成等,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这种方式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实际进度和费用。
按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
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能够准确计量的情况。
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对于工程内容简单、工期较短的情况,可以在工程完成后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总价方式
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成本加酬金方式
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在选择工程结算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工程的特点、合同约定、双方协商等因素,以确保结算过程公正合理,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