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效力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签证权限:
监理工程师的签证是否有效,首先要看其是否获得了相应的授权。如果签证人员未获得授权,其签署的工程签证不能发生确认效力。
签证内容:
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内容不同,其法律效力也有所区别。涉及工程量、工期、工程质量等事实的签证,原则上对发包人具有约束力。而涉及工程价款洽商变更等经济决策的签证,原则上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除非施工合同对监理人员的授权另有约定。
合同条款:
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效力还受到施工合同条款的约束。如果合同中对监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约定,那么监理工程师的签证行为应遵循这些约定。此外,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但监理人员的行为符合《民法典》中关于职务代理的规定,那么其签证行为也具有法律效力。
表见代理:
如果相对方有理由相信监理工程师有代理权,并且该签证行为对外能够形成表见代理,那么即使监理工程师实际上没有获得授权,其签证行为也可能对发包人产生约束力。
诉讼或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如果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签证单未经发包人签字或盖章认可,且发包人不认可该签证,则该工程签证单不能作为计取工程款的依据。
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效力并不是绝对的,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发承包双方明确约定签证的权限和内容,并在合同中进行详细规定,以减少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