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造价员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格取得
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的条件包括: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其他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考试合格后,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从业专用章。
继续教育
造价员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必须接受继续教育,以保持资格的有效性。
继续教育每3年不少于30学时,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负责管理和备案。
从业范围
造价员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从事造价业务工作:
协助造价工程师编制及审核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入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造价文件;
协助造价工程师在水利工程造价业务中进行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合同结算价款的确定、工程经济纠纷鉴定工作及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等工作。
自律管理
水利工程造价员的管理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负责培训、资格考试及认证、继续教育等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资格证书管理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每3年验证一次,验证工作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具体组织,主要对造价员的从业业绩、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进行验证。
存在特定情形(如无工作业绩、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等)的,证书将被注销。
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造价员应遵守工程造价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规程,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的质量;
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不准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业;
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时,要主动回避;
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监督管理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加强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执业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维护公共利益和水利建设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