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发放机构主要为 各省人事考试中心或住建厅。具体发放地点和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主要是由上述两个机构负责。
各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建证书由各省人事考试中心或住建厅安排发放,包括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
二建证书的发证地点一般为各省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地点各地区有区别。
各地级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授权的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建证书由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具体由各地级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授权的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发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建执业资格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人事部、建设部
二建执业资格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印制并用印。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发放机构涉及多个层面,包括省级人事考试中心、地级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人事部、建设部。具体发放地点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考生关注所在地区的具体通知,以确保顺利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