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理工程师造假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
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
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处以罚款(无违法所得1万元以下,有违法所得为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注册擅自执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包括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泄露执业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将受到警告、责令改正、罚款(无违法所得1万元以下,有违法所得为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撤销注册情形
包括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超越法定职权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违反法定程序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监管工作人员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工作中,如违反规定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等,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理工程师虚假职称的处罚
取消虚假职称资格,列入失信名单;吊销执业证书,禁止从事监理工作;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警告、责令改正等;涉嫌犯罪者,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拘留、罚款、有期徒刑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质量和诚信度,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防止因造假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建议监理工程师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执业,以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