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考试的主要考点包括:
燃烧的基本原理
燃烧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
燃烧的发生和发展需要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
引火源
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引火源等。
闪点与燃点
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液体燃烧方式包括闪燃、沸溢、喷溅。
自燃点
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越大。
气体燃烧方式
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消防设施的现场检查与验收
包括消防产品合法性检查、一致性检查以及产品质量检查。
竣工质量验收判定标准,涉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
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持有规定的消防专业技能鉴定证书。
火灾隐患判定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75%。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求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必背考点,涉及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需持有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火灾事故认定与复核
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以上考点涵盖了消防工程领域中的一些核心知识点,对于备考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考生来说,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