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本调价

星辰奇趣 · 2024-12-25 22:30:13

一级建造师成本调价主要涉及动态结算公式法,该方法通过特定的调值公式来调整工程价款中的价差。调值公式如下:

[ P = Po(ao + a_1 frac{A}{A_o} + a_2 frac{B}{B_o} + a_3 frac{C}{C_o} + a_4 frac{D}{D_o}) ]

其中:

( P ) 是调值后合同价款或工程实际结算款;

( Po ) 是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

( ao ) 是固定要素,代表合同支付中不能调整的部分;

( a_1, a_2, a_3, a_4 ) 是代表有关成本要素(如人工费用、钢材费用、水泥费用、运输费等)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重,且 ( a_1 + a_2 + a_3 + a_4 = 1 );

( A, B, C, D ) 是与 ( a_1, a_2, a_3, a_4 ) 对应的各项费用的现行价格指数;

( A_o, B_o, C_o, D_o ) 是与 ( a_1, a_2, a_3, a_4 ) 对应的各项费用的基期价格指数。

此外,合同价款调整的其他情况包括:

法律法规变化:

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减,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项目特征不符:

如果实际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某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工程量清单缺项:

如果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造成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照工程变更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

这些规定和公式为一级建造师在处理工程成本调价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在实际应用中,建议结合具体工程情况和相关法规,仔细计算和调整合同价款,以确保工程款项的准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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