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目的:加强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
适用范围: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
定义: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制度: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分为一级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监督管理:公安部消防局对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注册
程序: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审查,作出注册决定,颁发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公告。
权利义务: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使用称谓、保管和使用证件印章、开展执业活动等权利;应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履行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等义务。
执业
执业凭证: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是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凭证。
业务要求:注册有效期应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个年度内至少签署1个技术文件。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教员要求:具备教师上岗资格证和中级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
学历和技能要求:理论教员学历和技能不应低于一定标准,实操教员也有相应要求。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
其他要求
培训机构教员:在承担一定等级消防安全管理或自动消防设施专业课程时,具有一级或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者,可不受部分条件限制。
授课经验:受聘于具备高级资质的消防培训学校,需具备5年以上授课经验。
以上是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的概述,具体实施细节和最新要求,请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