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单价计量

安娜老师 · 2024-12-25 22:33:51

监理工程师单价计量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计量程序

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计量异议处理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的计量结果有误时,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

计量方法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包括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

单价计算的方法包括均摊法、估价法、凭据法、断面法、图纸法和分解法。

单价确定

单价的确定是指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确定各项工程量的单价,包括材料费、劳务费和设备费等。

计价方式

常见的计价方式包括固定金额计价方式、工程量计价方式、百分比计价方式和定额计价方式。

在进行单价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的计量工作,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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