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与工作经验要求
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对于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专业要求
主修与注册建筑师涉及专业,具有相应的建筑结构、土木建筑施工管理等专业知识。
从业经历与业绩
具有建筑行业从业经历,如参加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程技术管理、工程预算编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管理等。
近三年参与担任或完成的建筑工程的实践管理,包括建造的设计、组织计划、预算编制、资金安排、授权监理等工作经历。
持续教育与培训
自愿接受中国建筑师协会或省市级建筑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考试。
考试与评审
全国二级建造师合格标准一般为科目总分值的60%,部分地区个别科目有细微区别。
评分标准通常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制定,主要包括答题内容等。
其他要求
提供真实、有效的建造工程管理决策经历,在建造行业从业记录至少两年。
审查多个建设工程设计技术及标准实施与施工等实践经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二级建造师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职业道德,以胜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建议考生和申请者在准备考试和评审时,仔细了解并满足这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