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已经展开,具体安排如下:
核查对象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核查时间
2024年12月11-13日。
2024年12月10日至16日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2024年12月17日至26日进行第二次审查。
核查材料
《报名表》1份(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情况表》1份(须本人签名,“增报专业”的人员无需提供)。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复印件。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仅限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
核查单位
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
审查方式
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审查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上传相关材料。
审查结果
2024年12月27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
建议考生认真核对报考条件,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材料的上传,以确保顺利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如有疑问,可及时联系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或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