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的耐久年限主要取决于其结构设计和使用年限的分类。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筑的耐久年限通常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建筑:
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特别重要的建筑物或设施。
二级建筑:
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建筑:
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或临时性建筑。
四级建筑:
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或易于更换的构件。
因此,二级建造师建筑的耐久年限为 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此外,对于特定的环境和使用条件,建筑的耐久性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在I-A环境下,设计年限为100年时,满足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为C30;设计年限为50年时,满足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为C25。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建筑的耐久年限主要适用于一般性建筑,其耐久年限为50-100年,但具体设计还需根据实际使用环境和条件进行详细设计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