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如下:
总学时:
一级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一般为三年)需要完成 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包括 必修课60学时和 选修课60学时。
专业增加:
如果一级建造师注册了两个及以上专业,那么每增加一个专业,还需要参加该专业的6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充抵条件:
在注册有效期内,建造师可以通过从事相关 工作并获得相应证明来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的学时,每次充抵的学时合计不得超过60学时。
有效期:
继续教育周期为三年一次,未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将导致注册证失效,影响建造师的项目管理和高级评审资格。
建议建造师们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注册有效期内完成所需的继续教育学时,以保持其执业资格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