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审规定如下:
成绩复查申请时间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的30日内,可以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成绩复查范围
成绩复查仅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核,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不包括对主观题评分标准的异议。
提交材料
考生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等,具体要求以当地住建部门公告为准。
注意事项
成绩复查工作一般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
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成绩复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成绩复核结果
经考试中心复核后,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如有异常或变更,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将第一时间联系考生本人;如无异常或变更,将默认不予以通知,复核周期一般需要3-6个月左右。
建议: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尽快提交复查申请,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复核。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当地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提交。
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复核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