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报名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专业要求
必须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
学历要求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工作年限要求
工作年限从毕业后开始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年年底。
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
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考、函授、远程教育等,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
其他条件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考试费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建议:
考生在报名前务必确认自己的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报名材料。
由于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报名时间和流程,建议考生及时关注当地官方网站发布的报名公告,以确保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