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处理基坑工程时,需要遵循以下标准和规范:
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需要进行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同样需要进行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及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基坑安全等级划分
一级: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开挖深度大于10m;与邻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二级:除一级、三级以外的基坑,例如开挖深度在7m-10m。
三级: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的基坑。
基坑支护技术的适用范围
按基坑的主要结构形式和施工技术特点不同:分为单边支持基坑、框架支撑式基坑、多层支撑式基坑等多类。
按基坑设计工程量等级:通常把基坑等级分为A、B、C、D四级。
依据基坑周围环境及所处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普通基坑、复杂基坑两种。
在处理基坑工程时,二级建造师需要综合考虑地质勘察结果、施工方案、支护结构的设计和施工、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安全等方面,确保施工安全和控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