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岗位的工作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审核工程造价
审核材料费、劳务费、机械设备费、管理费、税金等各项费用,并对其进行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等方面的评估。
制定工程造价标准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工程造价标准,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签署合同
有权签署工程合同,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监督工程进展
对工程进展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确定工程变更
有权确定工程变更,包括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变更,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与工程验收
有权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进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提出工程结算
有权提出工程结算,包括工程成本、工程质量、工程效益等方面的结算,以确保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造价预算、审核、控制
进行造价预算、审核、控制,签订合同,处理索赔和合同纠纷等。
执业权利
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业务,并享有签字权和承担相应责任的权利。
职业尊重权
在职业活动中应受到尊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继续教育权利
有权参加国家和地方举办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保密权利
在执业过程中,有权要求对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获得报酬权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拒绝非法指令权
在执业过程中,有权拒绝执行违法违规的指令。
参与决策权
在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称评定权利
有权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职称评定,获得相应的职称。
独立执行业务
有独立依法执行造价工程师岗位业务,并参与工程项目经济管理的权利。
签字权
在所经办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凡经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工程造价文件需要修改时应经本人同意。
使用名称权
有权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
申请开办咨询单位权
依法申请开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权利。
劝告权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决定有权提出劝告,拒绝执行并有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的权利。
项目造价管理
负责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制定工程项目的预算、投资估算、结算等工作。
审核和评估权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招投标文件审核权
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施工进度监督权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按时完成。
财务管理监督权
对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合法、合理、有效。
成本控制监督权
对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变更管理监督权
对工程项目的变更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变更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风险管理监督权
对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质量管理监督权
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1. 合同管理监督权:
对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32. 配合项目估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