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资格认定已于 2016年取消。具体依据如下:
1. 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中,取消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
2. 为落实国务院决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了积极沟通,并停止了造价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3. 造价员资格证书长期有效,且已取得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效用不变,将作为其水平能力的证明。
因此,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关注最新的政策变化,并根据新的规定调整自己的职业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