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合格复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复审范围和时间
复审对象:部分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
审核时间:12月16日至1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审核材料
身份证
学历证
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
免试相关资料。
材料上传
资格复审人员需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按流程进入相关栏目,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审核材料电子照片上传至所在地的地级市考试机构进行审核。
成绩复核
提交申请: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汇总上报: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将复查申请汇总后,上报至人社部考试中心。
成绩复核: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结果反馈: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
注意事项
复查申请流程和范围请以当地考试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核查,主观题成绩复核可登录相关网站提交申请。
建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和成绩复核,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并拿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