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级建造师的标准主要涉及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和合格标准。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报考者需要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者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学历要求:
报考者需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年限要求分别为:
大专学历:满4年
本科学历:满3年
硕士学位:满2年
博士学位:满1年
年龄要求:
报考一级建造师没有年龄限制,对于已获得资格证的考生需要满65岁才能注册。
考试科目和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其合格标准也是全国统一的。具体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
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满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满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满分为160分,及格分数为96分。
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生可以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四个科目的考试。
这些标准和要求旨在确保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专业性和公平性,选拔出具备较高项目管理、工程技术、经济、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人才,以适应建筑行业发展的需要。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考试要求,以确保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