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全工程师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热爱本职工作,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或学位。
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9年开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推荐上报。严禁超岗位申报。
学历、资历条件
取得博士学位,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后取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后取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专业理论条件
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系统全面,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取得本专业领域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相关领域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本专业领域发展。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贡献突出,引领和示范作用较强。
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申报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职业道德,以胜任安全工程师的评审工作。建议申报人员仔细对照这些条件,提前做好准备,以提高评审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