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各省的考试地点安排如下:
河北:
考点设在各市,辛集市和定州市不设报名点。
河南:
考点设在省直和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辽宁:
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
山东:
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
广西:
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江西:
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
贵州:
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安徽:
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
西藏: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北京:
全市统筹安排,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天津:
未提及(以准考证为准)。
上海:
全市范围内随机统筹安排,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江苏:
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浙江:
考点设在省直和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重庆:
主城区统一设置,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内蒙古:
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其他11盟市均设置考区。
广东: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海南:
新增设三亚市考区,考生可以选择海口或三亚进行考试。
黑龙江:
主要考点设置在各地市,如哈尔滨地区的考生选择“省直”考点。
新疆兵团:
在第一师(阿拉尔)、第八师(石河子)和兵直(乌鲁木齐)设置考点。
青海:
本次考试设置“省外考生考区”、“西宁市考区”、“海东市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南州考区”、“海西州考区”六个考区。
云南:
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陕西:
陕西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全省设置11个考区,分别是省直、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市、杨凌示范区。
新疆:
本次考试在全区14个地(州、市)均设置考区。
建议考生根据各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最新信息,提前规划好考试地点,并按时打印准考证,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