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实用权限

略懂点知识 · 2024-12-24 23:55:37

造价员在执业过程中享有一系列实用权限,主要包括:

使用造价员名称:

造价员有权使用自己的名称进行执业活动。

依法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造价员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工程结算审核等。

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造价员在本人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管和使用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造价员有权保管和使用本人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参加继续教育:

造价员有权利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活动,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

举报违法行为:

造价员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独立承担工程造价业务:

造价员可以独立承担工程造价业务,并对其承担的工作成果负责。

解释和辩护本人执业活动:

造价员有权对本人的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获得劳动报酬:

造价员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申诉权利:

造价员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可以进行申诉。

这些权限保障了造价员在执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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