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造价员管理细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从业资格与监督管理
造价员应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
造价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工作单位,并从事与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工程造价业务。
执业行为与责任
造价员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名、加盖从业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造价员从业活动不得有以下行为: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的行为。
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作单位,从事与资格证书专业不相符的工程造价业务。
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在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章、加盖从业专用章前,未履行必要的审查、核对义务。
其他违反工程造价业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考试、登记与继续教育
造价员资格报考、登记、变更、验证、信用档案等申请和管理事项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进行。
造价编制与交底
工程造价是投标报价的基础资料,编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根据工程规模按以下分工编制:
由公司承接的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造价。
由造价部承接的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造价。
本公司的技术装备、施工方案、施工水平以及内部消耗等进行测算编制,实行单价报价或工程量报价等方式进行编制。
工程造价必须在投标期内编审完毕,其编审程序为:
根据各级分工,由组织报价部门的负责人对编制造价人员进行交底和分配工作。
由参加工程发标的人员向编制造价人员介绍投标要求和工程情况。
工程造价人员按照编制标书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各专业工程造价,并自行复核一次。
造价部设专人负责造价审核工作,对编出的造价进行复核和汇总,确认无误后,汇出报价。
投标报价单位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标价做最终审定。
不参加投标或工程施工过程造价管理项目和零星项目的预结算只执行前三项程序。
造价内容要求套用定额合理、计量准确、价格可靠、内容齐全,力求避免出差错。
资格变更与公告
造价员从业单位变动或因单位名称变化,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变更者将视做自动放弃造价员从业资格。
职责与权限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造价管理,确保造价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造价工程师负责工程造价的测算、审核及控制,提供专业意见。
财务部负责造价资金的划拨与管理,确保财务流程的合规性。
审计部定期对工程造价管理进行审计,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自律惩戒与管理总结
各管理机构可对造价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自律惩戒:
谈话提醒。
书面警告,并责令书面检讨。
通报批评,记入信用档案,取消造价员资格。
提请有关行政部门给予处理。
各管理机构每年应将造价员管理工作总结报送中价协。
责任追究
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实行三级管控,确保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各环节相互制约,以规范计价行为,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培训还重点强调了责任追究制度,要求相关人员必须坚持遵纪守法、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并对造价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警示。
这些细则旨在规范造价员的工作行为,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提高造价工作效率,降低造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