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印章的收回情况如下:
欺骗手段取得证书和印章:
对于通过欺骗手段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吊销其证书,收回执业印章,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3年之内不允许考试及注册。
出借证书和印章:
如果监理工程师出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证书,收回执业印章,3年之内不允许考试和注册。
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
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的,将被注销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收回执业印章,并将受到罚款处理。
变更注册: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申请变更注册时,其执业证书及印章是要收回的,由注册部门下发新的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
注册失效: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以下情况下,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聘用单位破产的;
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聘用单位被吊销相应资质证书的;
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其他注销情形: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以下情况下,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申请注销注册的;
有上述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受到刑事处罚的;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印章的收回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通过欺骗手段取得证书和印章;
出借证书和印章;
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
申请变更注册;
注册失效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注销情形。
建议在出现上述情况时,相关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与注册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收回流程和后续处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