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合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聘用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作为一级建造师在甲方注册,甲方聘用乙方担任一级建造师职务,聘用期为两年。
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由乙方盖章签认的有关工程建设资料等文件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证件及印章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印章由乙方保管,甲方需要用到上述证件及印章时,应告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乙方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印章、证书、纹件及复印件除用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及年检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责任及赔偿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具体赔偿金额根据证件丢失或吊销的情况分别为贰万元和拾万元。
如果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注册及继续教育
甲方负责乙方完成一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或转注册),乙方提供注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明,以保证初始注册成功。
甲方保证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
工作及保密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一级建造师相关工作,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条件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费用及支付
聘用的一级建造师实行不坐班工作制。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一年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资。所有工资由代理方代收代付。
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执业年检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一方应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及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些措施旨在明确一级建造师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