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外借是 存在法律风险的。
首先,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是违法的。这意味着,如果一级建造师将证书外借给建筑公司,可能会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其次,个人将执业资格证书出借给他人,未依法履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可能会导致行政处罚,如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
此外,证书租借还可能涉及以下风险:
安全风险:
如果租借的证书被用于不合格的项目,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证书租借者可能会被追究个人责任。
合同风险:
租借证书可能会引发合同纠纷,如费用、履约等方面的争议。
信誉风险:
一旦被政府部门查到,可能会被通报,影响个人和企业的信誉。
因此,一级建造师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将证书外借,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