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身份核实与证件检查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将其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查对。
证件不符或不齐者,需先到考务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入考场。
考试工具与座位
考生需按准考证要求携带与本次考试有关的作答工具,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
进错考场或坐错座位,考试成绩无效。
禁止携带物品
严禁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及准考证上明确禁止携带的电子物品带至座位。
已带入考场的电子物品需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在指定存包处,并务必切断电源。
考试时间管理
迟到30分钟一律禁止入场。
开考一小时内和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
答题规范
答题前,考生应按要求在试题卷和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
填涂不符合规范或填错的,成绩将被视作无效。
考试询问与反馈
若发现试题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考生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考试通过规则
二级建造师考试通过规则主要是以分数为判定标准,大部分省份的通过标准是按照总分的60%来设定。
考生需要达到总分数的60%以上,才能算作合格通过考试。
考试性质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安全性,要求考生严格遵守,以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和成绩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