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合同价调整

冯老师教育 · 2024-12-25 23:49:09

造价工程师合同价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法规变化类

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调价基准日期一般为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具体根据是否实行招标来确定。

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的影响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变更类

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

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应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规定执行。

物价变化类

包括物价变化、暂估价等。

物价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中通常会有相应的调价公式或条款。

工程索赔类

包括提前占用工程、不可抗力事件、其他索赔事项等。

索赔事件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进行。

其他因素

如施工期内的停水、停电、停气等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合同变更、现场签证等。

这些因素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也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调整方法

法规变化类

如果工程延误是由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价增加不予调整;如果工程延误是由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价给予调整。

工程变更类

工程量增减在±15%以内(含15%),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超过15%,重新确认单价。

工程量的漏项清单项目的价格确定有三种方法:按照已有价格、参照类似价格、重新确认单价。

物价变化类

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10%以内,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超过部分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工资单价变化调整:按工作日数确定。

工程索赔类

索赔事件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进行,如提供相应的索赔文件和证明材料。

建议

造价工程师在处理合同价款调整时,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相关法规政策执行,确保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合同签订前,应明确约定合同价款调整的相关条款和基准日,以减少后期调整过程中的纠纷。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和整理相关变更和索赔事项,确保调整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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