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计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接到报告与核实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方报告后3天内,需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方。若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可自行进行计量,且计量结果仍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计量程序
承包方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上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相关资料。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必须为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予以确认。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由监理工程师自行进行,计量结果仍然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计量依据
工程量计量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计量依据一般包括质量合格证书、工程量计算规范和设计图纸。
计量范围
工程量计量应包括所有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完成的工程,包括因设计变更、设计联络单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变化。
计量结果确认
监理工程师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后,确定的数量是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项的凭证。若承包方对计量结果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进行复核。
计量工作的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对计量操作的质量、计量纪要的监控、计量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核以及使用的计量仪器、检测设备、称重衡器的质量控制负责。
通过以上环节和程序,监理工程师可以确保工程计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从而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支出,并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