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员盖章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签章有效性
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CECA/GC7-2012》,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应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用章。然而,由于2016年造价员资格的取消和目前过渡期的结束,造价员签章已经无效。
执业印章的刻制和使用
执业印章的刻制必须由专业的印章刻制机构或公司完成,不能由个人自行刻制。印章的内容和样式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包括尺寸、字体、颜色、形状等。
执业印章的样式一般遵循国家标准,通常呈圆形或方形,主要内容包括持章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注册号码等信息。样式的规范化确保了印章在法律效力上的统一性。
盖章位置和要求
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必须有投标单位盖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个人执业印章。
编制一栏加盖造价员或者造价工程师的章,复核一栏必须加盖造价工程师的章。具体要求应以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投标文件必须要造价员盖章,且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盖章,过期提交的文件即使有造价员盖章也可能视为无效。
法律责任
造价员必须严格遵守《造价员管理制度》,严重违反的会被吊销造价员资格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造价师执业章不仅在形式上应该符合相关规定,内容上也要完整,包括持证人的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以及所在单位等信息。这些信息能有效地证明持章人的专业资格和合法性。
建议
使用合规印章:确保使用的执业印章是由专业印章刻制机构刻制的,并且内容和样式符合国家标准。
明确盖章责任:在投标文件和其他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明确盖章人员的身份和职责,确保盖章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及时沟通与准备:在投标前,确保所有盖章工作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避免因盖章问题影响投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