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增报条件如下:
已取得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
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全部科目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参加两个科目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2个基础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增报专业考试条件
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建议:
如果已持有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建议选择增报专业,这样可以免考基础科目,节省时间和精力。
对于未持有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学历和工作经验,选择合适的科目进行报考,以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