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监理工程师变更资料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变更申请报告;
原监理合同副本;
新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
公司出具的变更函;
申请书;
原注册证书;
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职务任命书;
继续教育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退休证、警官退休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期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明复印件);
满足新聘用企业所在地相应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变更注册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如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
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请确保所有提供的文件真实、有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以获取详细的变更注册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