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是由 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包括: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行令和复工令;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此外,总监理工程师还需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机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监理单位法人代表负责,是项目管理的关键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