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考试制度实行 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具体信息如下:
考试组织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实施,并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
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
考试形式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采用笔试,闭卷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其中《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其中《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成绩管理
三科成绩有效期保留三年,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
符合相应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工作经验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具体报名条件包括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以及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要求。
考试纪律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禁止作弊。
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这些制度确保了消防工程师考试的公正性、统一性和权威性,为消防行业选拔合格的专业人才提供了重要保障。建议考生详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考试规定,以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